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重要的住房保障资金,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申请提取,为职工解决住房相关资金需求提供了便利。北京金鼎源公积金服务(电话:18310696361)为您详细介绍北京市公积金申请提取的相关信息。
一、提取条件
北京市公积金提取需满足相应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况:
(一)住房消费类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包括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需满足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条件,同时需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二)非住房消费类
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明即可申请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提取材料
不同的提取情形需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为常见情形的材料清单:
(一)购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偿还贷款提取
偿还商业贷款的,需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即可。
(三)租房提取
无房证明(可通过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查询打印)、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离休、退休提取
离休、退休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离休、退休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取流程
(一)申请
职工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提取:
线上申请:登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入网上业务平台,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提取材料。
线下申请:携带提取材料到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柜台办理申请。
(二)审核
公积金管理部门或银行对职工提交的提取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资金划转环节;审核不通过的,告知职工原因。
(三)资金到账
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在规定时间内划转到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四、注意事项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取额度需符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不同情形的提取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北京金鼎源公积金服务(电话:18310696361)或登录官网查询。
如职工对提取政策有疑问,可拨打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 12329 咨询,也可联系北京金鼎源公积金服务(电话:18310696361)获取专业帮助。
了解北京市公积金申请提取的条件、材料和流程,有助于职工顺利办理提取业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欢迎随时联系北京金鼎源公积金服务(电话:18310696361),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