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工作的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依法提取。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材料、流程及注意事项,助您顺利办理提取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北京金鼎源公积金服务电话 18310696361 咨询。
一、提取条件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住房消费类
购房提取:购买北京市内或外的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
租房提取: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偿还住房贷款: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
房屋装修、翻建、大修:对自有住房进行装修、翻建、大修(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非住房消费类
离休、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二、提取所需材料
不同提取情形所需材料不同,以下为常见情形的基本材料:
(一)身份证明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需公证)。
(二)住房消费类材料
购房提取:购房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二手房,还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提取: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可通过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查询打印)。
偿还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还款明细(需贷款银行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三)非住房消费类材料
离休、退休:离休、退休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境定居:出境定居证明(如护照、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推荐)
登录官网:进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beijing.gov.cn/),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
选择提取类型:在业务办理页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提取情形。
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按系统提示填写提取信息,上传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需清晰可辨)。
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提取申请。
等待审核:管理中心将在 3-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
(二)线下办理
提交申请: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柜台提交提取申请。
审核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资金到账: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在规定时间内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提供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提取额度:不同提取情形的额度限制不同,如租房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购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等。具体额度可咨询北京金鼎源公积金服务电话 18310696361 或登录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账户保留余额:部分提取情形需保留一定的账户余额,如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时,账户内需至少保留 10 元。
政策变动: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可能会随国家或地方规定调整,办理前请确认最新政策。
了解清楚北京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材料和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办理,都能更高效地完成提取。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北京金鼎源公积金服务电话 18310696361,专业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和协助。